瑜伽的八支行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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瑜伽不仅仅是锻炼身体的运动,更是对心灵的一种修炼。为了实现“对心的控制”,瑜伽之祖帕坦伽利在《瑜伽经》中提出了瑜伽修行所必须的八个阶段的修法,称为“八支行法”。这些功法是:

1. 持戒 (yama)

指必须遵守的戒律,包括不杀生、诚实、不盗、不淫、不贪等。《瑜伽经》认为,在作瑜伽功之前,一个人必须要有充分的道德修养,否则的话,他的心是不会平静的。

2. 精进 (niyama)

指应遵守的道德准则,包括

  • 清净(对身体和食物的清净,为“外净”;对内心污浊的清净,为“内净”)
  • 知足(不求自己份外之物)
  • 苦行(忍受饥、渴、寒、暑、坐、立等痛苦,遵守斋食、巡礼、苦行等等誓戒)
  • 读诵(学习经典、念诵圣音——唵“Om”)
  • 敬神(敬信自在天大神,为神奉献一切)等

3. 体位 (asan)

指保持身体平稳、轻松自如、精神放松。包括莲花坐、勇士坐、吉祥坐、狮子坐、孔雀坐等等。

4. 调息 (pranayama)

指调整和控制呼吸。《瑜伽经》指出,调息时首先要注意呼吸的三种作用:向内吸气的作用、向外吐气的作用、不吐不吸长长将气储于胸腹之中的作用。

此外,还要注意四件事:

  • 处 — 指气息吸入后,气息在胸腹之内所到达的范围;气息吐出以后,气息在宇宙中达到什么地方。
  • 时 — 指呼吸的时间。要求在呼气吐气过程中,一定要保持速度适中、间隔和节奏合宜。
  • 数 — 指呼吸的次数。要求出气入气一定要徐缓而轻长,切忌短促、粗急。
  • 专注一境 — 指调心的问题,在呼吸时,要将意念专注在某一点上,不能分散。

5. 摄心 (Pratyahar)

指抑制各种感觉感官,使感官的活动完全置于心的控制之下。

6. 凝神 (dharana)

是使心专注于身体内的一处,如肚脐、鼻尖、舌端等;也可以专注于外界的一种对象,如月亮、神像等。

7. 入定 (Dhyan)

亦称静虑,是使专注一处的心与所专注的对象相统一、使主客观相融合。

8. 三摩地 (samadhi)

就是真正达到了心与其专注的对象冥合为一。三摩地又分为两种:“有想三摩地”和“无想三摩地”。前者,指达到三摩地后,仍然带有一定思虑情感的状态。后者,指心的一切变化和作用都已经断灭,完全达到与专注对象合一的状态,即瑜伽的最高境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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